【导语】:根据奎文区中小学寒假期间转学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2月9日-2月26日期间办理转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奎文区寒假转学办理公告
根据奎文区中小学寒假期间转学工作安排,定于2026年2月9日-2月26日期间办理转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转学条件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有关规定,结合奎文区实际,对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准予转学。
1.转入学校规模在校生总数适宜(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初中、小学不超过2000人),转入年级有空余学位(不包括用于休学复学的专用学位)。初三年级不办理转学。
2.区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的,转入和转出学校应不在同一学区。具体见下表:
3.学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且符合转入学校当年度招生条件。其中,属于区内转学(申请从奎文区一所学校转入奎文区另一所学校)且转入公办学校的,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须在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户口簿和房产登记地址一致。同时,如房产所属片区学校与学生现就读学校一致的,不能办理转学。
4.其他情况说明:
(1)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以及符合多孩同校转学条件的学生,予以优先协调办理。
(2)新生招生入学时设置的入学缓冲区不适用于转学。
02基本程序
1.转学到奎文区公办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教育服务接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工作方案》(鲁教基〔2022〕46号)文件要求,转学统一通过“爱山东”移动端办理。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在“潍坊市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中申请转学。
2.转学到奎文区民办学校。不需要通过服务平台填报信息,先向拟转入学校申请,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提报区教体局,经区教体局审批同意后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3.转学到奎文区外学校。首先向转入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对方同意,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向转出学校(即原就读的奎文区学校)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审核通过,由奎文区教体局核办后完成学籍转接手续。
4.拟转学到市直广文中学的。家长可自行联系广文中学(电话:8157117)。符合广文中学转学条件,因学校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由广文中学审核汇总后,区教体局根据奎文区属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03所需材料
(1)奎文籍学生。在奎文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峡山区、滨海区,下同)无房产、奎文区租房居住的,提供户口簿、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非奎文籍学生。在奎文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奎文区租房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奎文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奎文区工商营业执照。
补充说明:
①户口簿无法显示学生与监护人关系时(例如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需同时上传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如有涉及学生监护人离异、变更等情况的,需同时上传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材料。
②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未交付使用的期房)不作为转学依据。除学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转学依据。房屋已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③监护人双方户籍均在潍坊市城区的,不需提供居住证。
04办理时间及流程
(一)用户注册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前注册“爱山东”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二)信息填报(2月9日9:00 - 2月25日16:00)
1.获取序号。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获取转学序号。转学序号将在条件审核通过后生效。转学序号为学位分配顺序,学位分配时,按照转学序号顺序依次进行分配。转学序号当次有效,因全区剩余学位不足或不服从调剂而未获得转学学位的学生,下次办理需重新获取转学序号。
请于获得序号24小时内完成信息填报,逾期未完成的,该序号将作废,如重新填报将重新排队获得序号。
2.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转学类型(“区外转入”:申请从区外学校转入奎文区学校/“区内转学”:申请从奎文区一所学校转入奎文区另一所学校),并完善学生信息(包括原学校名称、原学籍号、年级等)、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确认无误后提交。
通过服务平台填报信息时,务必按照学生真实情况选择转学类型,并确保所有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材料照片完整、清晰度高。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后,不能修改;审核不通过的,如想再次提交申请,将重新排队获得序号。因家长填报错误、未按规定上传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转学要求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提报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机会。
(三)材料审核
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校验审核,请家长关注服务平台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转学序号生效,可进行下一步申请。
(四)转学申请(2月26日24:00截止)
审核通过后,进入转学申请模块,填报拟转入学校。
1.每名学生可填写2个拟转入意向学校。第一意向学校默认为按本年度新生入学片区划分所属片区学校,片区学校无学位时,可在周边就近有学位的三所学校中选择一所;第二意向学校可任选一所本区内有学位的学校。因所在片区学校超规模不办理转入的,2个拟转入意向均可从区内学校中任选。
2.填写拟转入意向学校后,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所有学生拟转入意向全部分配完毕后,仍未分配到学位的学生,如选择服从调剂的,则由区教体局进行全区统筹;不服从调剂的,将不再分配学位。
3.学生获得转学学位并到校报到后,转学序号即作废。
(五)学位分配(2月27日)
根据学生的转学序号,按照填写的两所意向学校依次进行学位分配。分配结束后,两所意向学校均未分到学位的学生,服从调剂的,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分配到还有学位的学校;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分配学位,家长可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六)入学确认
家长可于2月27日18:00后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学位分配结果。学位分配成功后,学生及监护人应及时联系转入学校,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不在该校保留学位。
(七)调整电子学籍
学位分配成功后,学生及监护人应及时联系转入学校办理手续。转入学校核实后,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提交转入申请,学生家长将转学情况告知原所在学校,提醒其办理学籍转出。学籍转入应于获得学位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因学生、家长个人原因或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未审核通过而导致逾期没有完成学籍转入的,视为放弃学位。
05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转学相关申请操作。
(一)爱山东APP
1.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下载并安装。
2.注册登录,并完成身份实名注册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
3.在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潍坊市奎文区”。
4.点击“首页”中的“奎文教育服务”进入服务平台,选择“转学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二)小程序
1.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或直接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注册登录,并完成身份实名注册认证和人脸识别验证。
3.在首页左上角选择“潍坊”。
4.搜索“奎文教育服务”,点击进入服务平台,选择“转学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转学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奎文区教体局咨询电话:603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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