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潍坊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潍坊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女职工生育时享受产前检查费,定额800元。
(2)住院分娩医疗费:对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内医疗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3)门诊(引)流产医疗费: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限额400元;4个月以上流产的,限额8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4)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限额200元;绝育(复通)手术,限额标准15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5)参保人住院分娩医疗费以外的其他符合规定的住院生育医疗费,按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报销。
(6)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政策来源:潍坊医保
报销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年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后,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发生育津贴。
报销材料
潍坊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申报生育待遇需提供的材料:
(1)在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可持本人社保卡直接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符合报销范围的直接报销。
(2)因特殊情况不能联网报销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医保服务专区报销:
①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
②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③住院费用明细单。
2.申报女职工流(引)产、计生手术需提供的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出院记录(诊断材料或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医院公章)。
3.申报男职工生育补助金需提供的材料(前提条件是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
(1)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3)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承诺书1份(系统内男职工配偶信息查询不到的提供);
(4)住院费用明细;
(5)生育服务手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生育或流产住院的,职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分娩医疗费、产前检查费、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先由本人垫付医疗费,治疗结束后持有关就医材料通过“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鲁医保”小程序、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山东政务服务(潍坊市)、山东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申报。
网上申报入口:#小程序://潍坊医保/fRWbEOxP8tUMOFk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潍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9号
电话: 0536-8102705
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福寿西街2998号
电话: 0536-5278171
寒亭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友谊路189号
电话:0536-7030010
坊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郑营路73号
电话: 0536-760200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潍坊生育保险的参保指南、报销指南,缴费须知、潍坊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