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年驾驶证年审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条件都接受办理业务并录入相关信息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