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潍坊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潍坊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如何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潍坊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1、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一、二、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400元、600元、900元,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96%、92%、90%、88%,对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98%、96%、95%、9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2、参保人员一个医疗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备注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在职 | 退休 |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300 | 200 | 0 | 96% | 98% |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补助个人负担部分的50%。 |
一级医院 | 400 | 300 | 0 | 92% | 96% | |
二级医院 | 600 | 500 | 0 | 90% | 95% | |
三级医院 | 900 | 800 | 0 | 88% | 94% |
》》》》》潍坊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潍坊医疗保险参保、报销、查询、缴费、缴费和医保卡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潍坊医疗保险专题
好消息!潍坊本地宝(weifbdb)微信公众号开通可以查询潍坊社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