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潍坊市如何申请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潍坊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相关指南。
办理了登记备案的单位,其备案人员可按规定申办赴香港三个月多次或一年多次商务签注、赴澳门三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办理条件
(一)商务单位登记备案条件
1、能够提供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
2、自申请登记备案之日起,此前三年内无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遣返人员;
3、无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行为;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商务单位登记备案人员条件
1、系内地居民;
2、与商务单位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第一步,下载并填写《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在表中相应栏目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表中相应栏目签名;
第二步,专门代办员持填好的《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本须知所列申请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县(市)或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地点
商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或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办理时限
登记备案和年度复核工作时限均为3个工作日
注:对商务单位有涉嫌弄虚作假骗取登记备案证明等情形需转入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