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暑假转学即将开始办理!咨询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8:00,各学校咨询电话见正文!
根据坊子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坊教体字〔2023〕19号)的文件要求和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坊子区暑假期间办理转学业务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7日-8月25日
转学到坊子区内学校。转学平台8月17日起开放用户注册功能,8月17日9:00—8月25日18:00期间受理转学申请。
转学到坊子区外学校,以转入方要求为准。
二、转学条件
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有关规定,结合坊子区实际,对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其中,转入坊子区内中小学的学生和转入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入学生应符合转入学校当年度招生条件。其中,属于区内转学、转入学校为公办学校的学生,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必须在转入学校招生片区内,且户口簿和房产登记地址一致。
2.转入学校规模适宜(在校生总数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初中或小学不超过2000人)且和转出学校不在同一学区(仅限区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3.区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的,转入和转出学校应不在同一学区。具体见下表。
4.转入年级为非毕业年级且有空余学位(具体登录转学平台查看空余学位情况,也可电话咨询转入学校,见附件)。毕业年级学生(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一般不准转学。空余学位不包括用于休学复学的专用学位。
目前,新区所有小学各年级均无空余学位,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小学可申请老城区(三马路小学、七马路小学、前宁小学、)的学位(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可登录平台查询)。
5.学位安排: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入学校将根据提交材料时间先后安排学位,学位满额后,不再接收转入。
6.结果查询:申请转学的家长请于8月30日登录平台查看审核和派位结果。
三、基本程序
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学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办理学籍调整手续。
1.转学到坊子区外学校。首先向转入学校及其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对方同意,由转入学校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提交转学申请,转入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向转出学校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审核通过,由坊子区教体局核办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手续。
2.转学到坊子区公办学校。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市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育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微信公众号登录入口:微信搜索“坊子教育”公众号,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新生入学 ”,进入教育服务平台。
(2)平台二维码扫描登录:家长可以使用微信扫描坊子区教育服务平台二维码登录,进入教育服务平台。
(3)浏览器访问链接登录:家长直接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ffzedu.wfgxic.com/登录。
四、提报材料
1.坊子籍学生。在坊子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非坊子籍学生(随迁子女)。在坊子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坊子区租房居住的,需监护人在坊子实际入住并且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或进行合法经营。
特殊情况说明:
①棚户改造:坊子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尚未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②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发票、购房合同、交纳水电暖燃气费用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③特殊群体: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坊子区居住的荣誉市民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等入学,按有关政策安排。
④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附件:2023年坊子区义务教育学校暑假转学业务咨询电话
坊子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1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坊子】可获坊子区中小学入学指南、信息采集网址、学区划片、报名入口、转学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