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今年入学高峰年实际情况,发布如下事宜。
回答:
入学流程为以下6步:
1.信息采集(7月3日-7月10日)。新生监护人注册并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2.条件审核(7月5日-7月11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网络报名(7月10日-7月12日)。学生监护人通过服务平台报名,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4.学位分配(7月13日)。先为奎文区内生源分配学位,学位有余额时,再为区外生源分配学位。同一类型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结果。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公布。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应及时申请相应公办学校学位。
5.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按学校要求办理缴费确认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视为放弃学位。其中,符合奎文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在民办学校缴费确认后,所在片区公办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6.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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