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公证处主要从事国内民事、经济及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公证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作风公道正派,品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中共党员优先。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有法律工作经验的律师或通过初任公证员培训及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法律功底深厚,具有较强的写作、沟通、组织、协调和开拓能力。
5、团队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能接受必要的加班及出差;有驾照者优先。
(二)公证员助理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作风公道正派,品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
2、本科以上学历;有法律工作经验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有较强的交流、执行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退役军人优先。
5、团队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能接受必要的加班及出差;有驾照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0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我处邮箱(sdswfshtgz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简历-姓名-应聘岗位”,其中个人简历中须写明个人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学历(全日制至最高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等,并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4、联系电话:0536-7275236/7252940,联系人:朱先生。
四、试用期及待遇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按照公证处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公证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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