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潍坊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多久能够拿到鉴定结果?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答案潍坊本地宝已经为您整理好了,快来看看吧~
一、再次申请鉴定条件及时效
1、用人单位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用人单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对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对复查鉴定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4、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出具鉴定结论的期限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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