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详见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 |||||
现行年利率 | 调整后年利率 | ||||
贷款期限 | 年利率(%) | 贷款期限 | 年利率(%) | ||
首套房 | 二套房 | 首套房 | 二套房 | ||
1-5年(含 5年) | 2.6 | 3.025 | 1-5年(含 5年) | 2.35 | 2.775 |
5年以上 | 3.1 | 3.575 | 5年以上 | 2.85 | 3.325 |
二、已经签订借款合同,放款日为2024年5月1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并按照《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三、2024年5月1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商业贷款首付比例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不设底线!
商业性个人住房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