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12月31日前,必须确认申报2020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啦!不清楚有哪些项目可以进行申报?想知道扣除标准是什么?那就来潍坊本地宝看看吧!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子女教育扣除规则如下:
一、子女教育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及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接受学前教育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特别提醒!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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